5)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的感悟4篇_[我拿什么拯救你]我拿什么拯救你快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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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宗教?彩和宗教传统的民族风俗习惯的界定,按?治区?民政府有关规定执?。第三??条任何组织或者个?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?讲经、布道、传教及相关活动。第三?三条宗教团体、寺观教堂未经批准,不得跨?政区域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?宗教活动。第三?四条经批准举办本条例第三?三条规定的宗教活动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?)活动内容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符合宗教仪轨和传统习惯;(?)具有组织宗教活动的能?和必要的条件;(三)建筑、设施、场地符合安全要求;(四)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;(五)有完善的应急预案,安全责任明确、安保措施完备;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。

  第三?五条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赴国外朝觐的,按照国家和?治区有关规定办理;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?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朝觐活动。第三?六条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和?治区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批准可以接受境内外组织或者个?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捐赠,?于举办公益、慈善事业和其他与该宗教宗旨相符的活动。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?不得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?的宗教捐赠、资助和传教经费。第三?七条未成年?不得参加宗教活动。任何组织或者个?不得组织、引诱、强迫未成年?参加宗教活动。第三??条任何组织或者个?不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,参与宗教极端活动,不得利?宗教活动或者借宗教名义?涉正常?产经营活动,?涉婚礼、葬礼等民族风俗和?活习惯,?涉?化、?艺、体育等活动;不得对未经依法登记的婚姻举?宗教仪式;不得利?仪容、服饰、标志、标识等,渲染宗教狂热,传递宗教极端思想;不得胁迫、强制他?穿着宗教极端服饰、佩戴宗教极端标志、标识。第三?九条出版公开发?的宗教出版物和?像制品,按照国家和?治区有关规定办理。编印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,应当经?治区?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,到?治区?民政府出版?政主管部门办理准印?续,在批准的范围内发送。禁?任何组织和个?编辑、制作、复制、运送、销售、散发、传播和张贴?法出版、?法编印或者?法?境的宗教出版物、宗教宣传品。第四?条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和?像制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(?)破坏国家统?、社会稳定、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的;(?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;(三)宣扬民族分裂主义、宗教极端主义和暴?恐怖主义的;(四)影响宗教和谐,引起不同宗教之间或者宗教内部纷争的;(五)危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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