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97章 陆月愤怒了!_绝对权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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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众日报》在全国媒体的地位何等崇高?

  能够在《群众日报》上发表的文章。哪一篇不是字斟句酌,反复推敲?尤其是政治理论性的文章,更是不能有丝毫疏漏。哪怕一个字产生歧义。都会引发难以预测的后果。

  标题那更是异常讲究。

  这样的标题,本身就很容易引起大家的遐想。

  再一看文章作者,赫然竟是“范鸿宇”。

  秘书更是大吃一惊。

  范鸿宇在《群众日报》上发表文章了?

  怎么自己事先一点风声都不曾得到?

  照理,枫林镇党委书记要在上级党报上发表理论性文章,文稿必然要经过市委宣传部审批。如果在《青山日报》上发表文章,必须要先请市委书记宋珉过目,宋珉同意之后才能投往报社。

  更别说《群众日报》这样全国最权威的党报了。

  这些虽然没有明文规定,但作者本人和市委宣传部都会一丝不苟地遵照执行。谁敢违背,且不要说文章内容如何,首先就是一个“政治态度”问题。

  你目无领导!

  秘书很清楚,目前陆市长和宋书记是何种关系。这样的大动作,宋书记不大可能瞒着陆市长。

  等一看文章的内容,秘书满头满脸的冷汗就像小河一样流淌下来,怎么抹拭都止不住。

  范鸿宇直接就否定了彦华市眼下正在执行的公有制企业改制“政策”。

  遣词造句,明白无误,没有丝毫掩饰和隐晦。

  范鸿宇在文章内指出,公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,确实存在一些弊端,许多公有制企业包袱沉重,体制僵化,管理观念陈旧落后,跟不上时代的进步,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大潮。对这些亏损严重的公有制企业,确实必须要进行改革。但是,公有制企业改革,有一条最基本的底线,那就是所有制属性不能改变。

  我国的经济,始终必须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,私有制为辅助。

  这是根本!

  根本不能动摇!

  一旦这个制度动摇了,整个体系都存在着隐患。全盘私有化,并不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,更不是“救世良药”。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,纵算在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西方发达国家,也是国有的,最少必须置于政府的严厉监管之下。

  在坚持持续深入进行改革的同时,最基本的原则不能动摇,更不能丢弃。

  结合彦华市正在进行的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,范鸿宇指出,已经“模糊了底线和原则”。

  范鸿宇说,公有制企业,纵算目前亏损严重,但也绝对不能当做是政府的包袱,急于把这个“包袱”甩出去。而是要在坚持公有制属性不改变的前提下进行改革,引起新的资金,新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手段,盘活这些企业,不能“一甩了之”。

  这么做不负责任。

  范鸿宇这篇文章比较长,大约有三千来字,针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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