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十五章 全是为了活命(下)_大明求生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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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退了出来,原因是那后生受伤严重,加上这家人,也不是软柿子,如果真要拼死一博对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,弄个两败俱伤不划算,有违一世英名。江湖上的人最看重的就是名声,要不是为了名声也不会夜闯章府。

  韩非子在《五蠹》中说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”。意思就是说读书人通常靠写文章靠散播思想去扰乱法纪,而习武之人通常用武力扰乱朝纲。韩非子为什么这么说呢,其实是有原因的。因为古往今来,文人和武人若要反抗或者扰乱法纪,都是要利用自己擅长的事情去做的。

  “侠以武犯禁”,古代的侠客往往为了惩恶扬善不惜用暴力触犯律例,这是官府所不满的,但是这却成了在苦难的年代人民的一线期望。这些人提倡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,将武侠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,他们大多是朝廷的附加,反贪官但不反朝廷,当朝廷遭到外族势力的威胁时,他们会率先举起反侵略的旗帜。既然是不反朝廷,上升到民族大义,江湖中人跟官府其实并没有直接的厉害冲突,官府对于江湖中的事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但是,如果你觉得官府斗不过江湖中人那就错了,事实上,很多时候“武林高手”干不过官府。只要是官府哪怕是衙役,都能吃饱喝足,而所谓的武林中人,也就是所谓游侠儿,只不过是社会的底层人员,有一顿没一顿,可想而知官府中人的攻击力一般高于武林中人。所以官府对江湖事情几乎持一种放任的态度。演变到最后,某些贪官被杀,也成了情有可原。

  另一种就是古代户籍制度过于严苛,但是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于是民间出现了挂名户籍,古代,人力即是一切。所以古代禁锢人口流动,尽量禁止脱籍,以稳定社会形态。

  明代规定“朝出暮入,作息之道互知,离乡百里,即验文引。”也就是说,离开原籍百里,麻烦就来了。

  但是,百姓有出行的需要。如何得到批准离开原籍呢?就要找一个合理的理由。什么理由最合适呢?就是改动“附籍”。

  古代户籍,有公民,有私民,有正籍,有附籍。只要你是良籍,也就是自由民,你就可以搞一个附籍。私民,不可以。

  公民,即良籍普通百姓。私民,即从属于权势人家的奴仆。正籍,就是正经的籍贯登记。附籍,既可以是正式的,比如流民再就业;也可以是临时的,比如商籍。

  这个附籍,包括所有的手工业者及打工者,没有固定的叫法,这个附籍表示的是为国家服役,并且是朝廷认可的流动人口。

  这种附籍,实际上受各种限制都很多,惟一有一点好处,就是可以到处乱跑,是朝廷认可的流动人口,不受离籍限制。于是有出行需要的人,为自己搞一个这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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