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3章_悍匪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见过北京下这么大的雨,这雨肯定能淹死人。老子当时就一个念头,邵警官帮过我,救过我,这个人有恩于我,是他改造了我,没有他就没我在三监区的好日子。”

  “邵警官要是出事儿了,我能帮就帮一把。如果因为这事儿你们追究我乱跑的责任,那我也认了,我救了人,没白跑一趟。”

  罗强这番供词说得,当时就让领导心软动容,不忍心再追究这个犯人。

  而且,这其实也是罗强的心里话,只是隐瞒了某些最关键的内容……

  事后当地政府统计善后事宜,附近几个村子确实有几人遇难,而监区无人因洪水伤亡,受到上级领导一通电话表扬。监区长也不傻,罗老二既然没逃跑,这人总之回来了,内部怎么处理咱再另说,别往上边儿瞎捅,别把检察院调查组的人招来。

  又过了一天,镇中心小学一位老师带了俩家长,送来一面锦旗,感谢正直热心的年轻警官同志。小警官没有留下姓名,但是警车上有“清河监狱三监区”字样。

  就因为这么一系列的事儿,两位当事人“因祸得福”。

  那段时间监狱长开内部工作总结会议,还特意把邵三爷作为先进典型,给拎出来,严重嘉奖赞美一番,你们瞧瞧,小邵同志对犯人这思想道德反思教育搞得,这生活照料人文关怀工作做得,这得是多么出色优秀的一位警官同志,才能让他手下的犯人一听说他出事儿了,撒鸭子不要命似的跑出去也要救他,大洪水这是闹着玩儿的吗!

  罗强的腿伤和腰伤,定性为“工伤”,送到清河医院疗养,等养好了再回监区。

  监区领导替犯人讨要人权,给赖红兵和罗强争取到一笔事故赔款,数额不算大,这一整年零食加餐的钱总之有着落了。

  邵钧得了表彰,还不甘心,追着领导问:“那,罗强冒险救人这事,能不能给他算工分?”

  邵钧问:“能给罗强递材料办减刑吗?”

  领导到了私底下,把邵小钧同志拎过来,耳提面命说:“我说你还没完了?这事儿罗老二没挨处分没关禁闭,就是照顾他,工地也赔钱了,你还想给他减刑?”

  邵钧特认真地说:“罗强这算是在突发事故中救人一命吧?他救了赖红兵,其实也救了我,依照民政局官方条例,够格申请北京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吗?”

  “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了,怎么就不能酌情减刑?”

  领导被邵钧胡搅蛮缠绕进去了。

  差点儿越狱逃跑的犯人,怎么一转眼让这人掰成见义勇为好市民了呢?

  领导摇摇头,严肃地驳回:“不成,罗强不够减刑条件。”

  “而且司法部有这方面规定,涉/黑的刑事犯,除非某些极特殊、极重大的立功情况,一般不给予减刑的机会,罗老二基本上,肯定要在清河蹲满这十五年。”

  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95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